针灸学堂 发表于 2020-3-25 14:58:30

【第五节 神】四、人体之神的分类

四、人体之神的分类

      神分属五脏,故意识、思维、情志等精神活动,依据五脏生理功能和外在表现的不同进行分类。

(一)五神

      五神,即神、魂、魄、意、志,是对感觉、意识、思维等精神活动的概括。《灵枢·本神》说:“两精相搏谓之神,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神是依存先天之精生成而表现于外的生命活动;魄是与生俱来的、本能的感知觉和运动能力;魂是随心神活动所做出的意识、思维活动,睡眠时亦可表现为梦境及梦幻现象;意是获得感性印象,形成的记忆、意念;志是在意的基础上,形成理性的意志、志向等的神志活动。心统率魂、魄、意、志诸神,是精神活动的主宰,故张介宾说:“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而总统魂魄,兼赅意志。”

      五神分属五脏,如《灵枢·本神》说:“肝藏血,血舍魂”“脾藏营,营舍意”“心藏脉,脉舍神”“肺藏气,气舍魄”“肾藏精,精舍志”, 明确说明神、魂、魄、意、志五神,以五脏精、气、血、津液为物质基础,从而发挥正常功能活动。

(二)情志

      情志,包括七情、五志,亦是精神活动的表现,属于神的范畴。七情,是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正常情志活动的概括。根据五行学说,五志分属五脏,心在志为喜,肝在志为怒,肺在志为忧,脾在志为思,肾在志为恐。情志是脏腑功能活动的表现形式,脏腑精气是情志活动的物质基础。《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五志虽分属五脏,但又受心神统摄调节。

(三)思维

      思维活动,是对客观事物的整个认识过程。《灵枢·本神》概括为意、志、思、虑、智。“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因志而存变谓之思,因思而远慕谓之虑,因虑而处物谓之智。”思维活动是以心神为主导的各脏腑功能活动协调的过程:心接受外界事物的信息进行思维活动;通过心的回忆形成对事物表象的感性认识;将记忆保存下来,累积事物表象的认识,形成理性认识,产生意志、志向:在此基础上酝酿思索,反复分析、比较事物;在反复思索的基础上,由近而远地谋划未来:并理智处理事物,支配行为方式,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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