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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论 】 正治反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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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疾病防治原则]
【60论 】 正治反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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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6 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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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论 正治反治论
【理论内涵】
正治和反治,是在治病求本精神指导下,针对疾病有无假象而制定的治疗原则。所谓正治,是指疾病的临床表现与其本质相一致情况下的治则,采用的具体治法和药物性质与疾病的临床表现相反,因逆其疾病性质而治,故称为“逆治”。
所谓反治,是指疾病的临床表现与其本质不完全一致而出现假象情况下的治则,具体治法和药物性质与疾病的临床表现假象相同,因顺从疾病假象而治,故称为“从治”。
疾病的临床表现错综复杂,既可见与疾病本质一致的临床表现,又可见与疾病本质不完全一致的临床表现假象。因此,确立治疗原则,无论正治和反治,或从疾病的临床表现而治,或从疾病的临床表现假象而治,其实质皆是针对疾病本质而治。因此,正治和反治,皆属于“治病求本”指导下的治疗原则。
【学术源流】
出自《素问·至真要大论》:“微者逆之,甚者从之……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唐·王冰以火之大小喻病之微甚,病甚“犹龙火也,得湿而焰,遇水而蟠”,这是“不识其性”的结果,如“识其性者,反常之理,以火逐之”,则“潘烁自消”,可见,王冰认为的反治就是用热药治疗热病,用寒药治疗寒病。明·张介宾则对此进一步阐释,如《景岳全书·论治篇》:“治法有逆从,以寒热有假真也……夫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此正治也,正即逆也;以热治热,以寒治寒,此反治也,反即从也。”明确指出正治适用于疾病现象与本质相符的情况,因采用的治疗原则与疾病临床表现性质相反,故称为“逆”。反治适用于疾病现象与本质不相符的情况,因采用的治疗原则顺从疾病某些假象,故名曰“从”。并明确指出了临证时反治法较难以把握,如《类经·论治类》:“寒热有真假,虚实亦有真假。真者正治,知之无难;假者反治,乃为难耳。”其后,中医界对正治、反治的认识基本赞同张介宾的认识。
【基本原理】
1.微者逆之,逆者正治
微者,即病情较轻,症状亦较单纯,疾病的本质与现象相一致的病证,应采用正治(逆治)之治则。临床上绝大多数病证的本质与现象是一致的,如寒性病证表现出寒象、热性病证表现出热象、虚证表现出虚象、实证表现出实象,治疗疾病需要针对其本质,其现象就会随之消除。其具体应用举例为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
寒者热之,是指对于表现出寒象的寒证,须用温热性质的治法或方药来治疗,即以热治寒。“寒”指性质为寒的证候,“热”是指温热的药物或者治法。常有实寒、虚寒之分。实寒证多为寒邪袭表或寒邪直中于里;虚寒证多为内伤久病,阳气耗伤,阴邪内盛所致。无论实寒还是虚寒,都要用温热性质的药物治疗。实寒证需用温热之品温散寒邪;虚寒证当用温热之品以补阳气。具体运用此原则时,还要分清寒证的表、里、虚、实属性,以分别制订出具体的治疗方法。其中,表寒证多为表实证,治用辛温解表法;里寒证则当根据具体病证的虚实情况分别采取温中祛寒、回阳救逆或温经散寒等法予以治疗。
热者寒之,是指对于表现出热象的热证,须用寒凉性质的治法或方药来治疗,即以寒治热。“热”指性质为热的证候,“笑”是折寒亲的药物或者治法。常有虚热、实热之分。实热证多为感受热邪,或其他有邪人里化热?走热正多为内伤久病,阴虚阳元,阴不制阳所致。实热证多用寒凉之品清热泻火:而速热著朝用的甘寒之品滋阴降火。无论表热或里热还是虚热,都要用寒凉药物治疗,具体运用此原用时,应分辨热证的表、里、虚、实属性,以制订具体的治疗方法,如表热证用辛凉解表法:里热证则当根据具体病证的虚实情况,分别采取清气分热、清营凉血、清热解毒、清脏腑热或滋阴清热等方法治疗。
虚则补之,是指对于表现出虚象的虚证,要用具有补益功用的治法或方药来治疗,也就是用补益的治法或方药治疗虚性病证。虚证主要是由于正气不足,机体的脏腑、气血、经络等生理功能减退所致。具体运用此原则时,要根据气虚、血虚、阴虚、阳虚等不同证候,分别给予补气、补血、补阴、补阳等方法治疗。
实则泻之,是指对于表现实象的实证,要用具有祛邪功用的治法或方药来治疗,也就是用祛邪的治法或方药治疗实性病证。实证主要是亢盛之邪气侵袭,正气尚未虚弱或虚弱不严重的机体所致。具体运用此原则时,要分清邪气的性质以及邪气所在的部位,分别制订出具体的治疗方法。如瘀阻经脉用化瘀通经法,痰热蕴肺用清肺化痰法,里实积滞用攻下法,水饮停聚证用逐水法,邪侵肌表用发表散邪法,宿食壅滞胸肮用涌吐法等。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等正治的具体治法又常交叉使用,如对于实寒证既要用泻法,也要使用寒者热之的方法治疗。
正治的应用范围较广泛,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说:“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温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此皆属正治,表明机体脏腑气血阴阳失调可能有多种不同的具体表现,但总的施治原则只能“逆之”,即与疾病性质针锋相对,选用具体治法及其药物或非药物疗法,使机体恢复平衡状态。
2.甚者从之,从者反治
甚者,即某些比较严重、复杂的病证,可见寒热或虚实的真假之象并存的混杂状况,疾病的本质与临床表现不完全一致,应采用反治(从治)之治则。反治应用的具体治法或药物性质与假象相一致,而对于病证的本质来说,仍然是相逆的,故反治属于特殊的正治,治病求本是其核心目的。反治法一般多属病情发展比较复杂,病势危重,并且症状出现假象时才可运用,辨证时要特别注意透过现象找到本质,不可被假象迷惑,以免造成治疗上的错误。反治主要包括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四种常见具体治法。
热因热用,是指用温热性质的治法或方药治疗具有假热现象的病证,即以热治热。前一个“热”,指治法或方药的性质;后一个“热”,指病证出现的假象属性。适用于阴寒内盛,格阳于外的真寒假热证。例如患者四肢厥冷、下利稀溏、小便清长、精神萎靡、舌淡苔白,同时可见身热、口渴、面赤、脉大。前组症状是病证本质寒盛的真象表现;后组症状是阴寒之邪盛于内,逼迫阳气浮越于外的假热表现。因为寒盛是病证的本质,热象属于假象,所以用温热的方药治其真寒,假热便会随之消失。真寒假热证用温热法治疗,温热治法对“假热”现象而言,属于“热因热用”的反治法;而对于“真寒”本质来说,就属于“寒者热之”的正治法。
寒因寒用,是指用寒凉性质的治法或方药治疗具有假寒现象的病证,即以寒治寒。前一个“寒”,指治法或方药的性质;后一个“寒”,指病证出现的假象属性。适用于里热盛极,阳盛格阴于外的真热假寒证。例如患者口渴喜冷饮、烦躁不安、大便干结、小便短赤、舌红苔黄,同时可见四肢厥冷。前组症状是病证本质热盛的真象表现;后组症状是里热盛极,阻遏阳气不能外达的假寒表现。因为热盛是病证的本质,寒象属于假象,所以用寒凉的方药治其真热,最寒便会随之消失。真热假寒证用寒凉法治疗,寒凉治法对“假寒”现象而言,属于“寒因亮用”的反治法;而对于“真热”本质来说,就属于“热者寒之”的正治法。
塞因塞用,是指用具有补益功用的治法或方药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虚证,即以补开塞。前一个“塞”,指具有补益功用的治法或方药,后一个“塞”,指虚性闭塞不通的现象。适用于真虚假实证,即由于人体精气血津液不足、功能减退而导致的闭塞不通症状,此不通不是实邪阻滞,而是由于人体正气虚弱,运化无力所致,故常被称为“虚闭”。例如脾虚患者,可见少气懒言、神疲乏力、肢体倦怠、舌淡脉弱的气虚症状,同时还可出现腹胀纳呆,此腹胀尤以食后为重,并且无水湿、食积停滞的征象可循,所以用益气健脾法治疗脾虚的本质,脾气充足,运化正常则腹胀自消。久病精血不足导致的便秘、血枯冲任亏损所致的闭经等病证,由于其本质皆为虚,“闭”症乃由虚所致,所以皆应运用“塞因塞用”的反治法,采取补益法治疗,分别给予益精养血、润肠通便和养血调经。真虚假实证用补益法治疗,补益治法对“假实”现象而言,属于“塞因塞用”的反治法;而对于“真虚”本质来说,仍属于“虚则补之”的正治法。
通因通用,是指用具有通利功用的治法或方药治疗具有通泄下利症状的实证,即以通治通。前一个“通”,指具有通利功用的治法或方药,后一个“通”,指实性通泄下利的现象。适用于真实假虚证,即由于实邪阻滞气机,气化传导失司所导致的通利症状。例如饮食积滞导致的腹泻表现,是由食积之邪实的病证本质所导致,故可用“通因通用”的反治法,采取祛邪法治疗,给予消导泻下法。真实假虚证用通利法治疗,通利治法对“假虚”现象而言,属于“通因通用”的反治法;而对于“真实”本质来说,就属于“实则泻之”的正治法。
反治法适用的病证中会真象假象同时出现,一般不会仅出现假象而无真象的症状表现,因此,临床需要医者仔细辨识,以免犯“虚虚实实”之戒!
此外,《素问·五常政大论》还有“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之说,后世称为“反佐法”,多用寒极、热极之时,或有寒热格拒现象时,为减轻或防止格拒反应而采用的制方、服药的具体方法,以提高疗效。具体方法为于温热方药中佐以少量寒凉药,或治疗寒证用药以冷服法;寒凉方药中佐以少量温热药,或治疗热证用药以热服法。
【临床意义】
正治是临床上最常用的治疗原则。临床上绝大多数病证的本质与现象是相一致的,现象真实地反映出本质,如乘性病证出现寒象、热性病证出现热象、虚证出现虚象、实证出现实象.当针对疾病本质治疗时,疾病的现象当然随之消除。具体运用此原则时,须注意分清证的表里、寒、热、虚、实属性,以分别制订出具体的治疗方法。如表寒证多为表实寒证,治用辛温解表法;若为表虚寒证,则需调和营卫,解肌散寒;而里实寒证,治用温中祛寒或温经散寒法;里虚寒证,则治用温阳、回阳等法。
反治适用于比较严重、复杂的病证。因此,辨证时要特别注意分清疾病的真象,不可被假象迷惑,以免造成治疗上的错误。但是,临证如何准确自如地运用正治、反治也并非易事,张介宾《类经·论治类》列举“阳证似阴,火极似水”“阴证似阳,水极似火”的假寒、假热证等多种表现,指出“不可不辨其真耳”。一般而言,真虚假实总有脉象的虚弱无力、舌质的光剥胖嫩等真虚本质可循,真实假虚则总有脉象的滑数有力、舌苔的黄燥苍老等邪盛征象可循;真寒假热则多会出现畏寒路卧、脉微欲绝等真寒象,而真热假寒则有胸酸灼热、舌红、脉数大有力等真热象。可见,正治、反治之用的前提在于辨明真假,抓住本质,不为假象所迷惑。
【现代研究】
关于正治反治,有学者认为,正治反治应该包括三种含义,其一,即目前之正治法,包括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等,反治法包括寒因寒用、热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其二,正治是指顺从脏腑气机升降的生理之性而治,而反治则是逆其脏附逆乱之气机而治。其三,是指从其病发在标或本亦取治于标或本,逆其病发在标或本,反治其本或标。意在根据标本缓急,确定用药的主攻方向。
1.反治与正治的实质一致
根据“治病求本”的原则,治疗疾病首先必须“求本”,从错综复杂的寒热虚实真假症状中找到疾病的本质,然后针对本质进行治疗,给予与病证本质性质相逆的治法和方药。既然治疗是在已经辨清病证本质之后进行的,并且只能是逆其本质来立法处方用药,那么不论疾病有无假象,只要抓住了本质,就是把握住了治疗的关键。从这个角度来认识正治与反治,应该说二者是不存在本质的区别。故有学者认为所谓“反治”,其实质是与“正治”相同的治则,由于理论上自相矛盾的表达方式,客观上使学习者理解此法带来了困难,且使“实则泻之,虚则补之”的治则节外生枝,把本来简单易懂的问题复杂化了。这一治则在理论上令人费解,与“正治”相比并没有什么创新之处,由此决定了它在临床实践中指导意义有限,完全可纳入“正治”体系中。
2.反治与正治是一对相反的概念
有学者认为,正治与反治应该是一对相反的概念,所以真正的反治,应该是针对病证本质而采取确实的反治,这样才能与正治构成相反的概念。由于上述所言反治,其实质与正治毫无差异,所以不是真反,而是假反。这种观点认为,如果把正治看作是对病证性质的一次否定,那么真正的反治就是对上述否定的再次否定,而否定之否定的结果,是治法与病势(或病证性质)之间出现了“顺从”现象。同时认为,只有当正治无效时,客观上才产生对正治进行否定的要求。关于真正反治的机制,认为其最根本的机制是“顺从病势而治”,理由是:疾病的任何一种病变反应,如发热、呕吐、泄泻等,都是为了适应机体抵抗疾病的需要而产生的,所以,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这些病理反应,必要时还可促发之,以帮助机体排除病邪。
根据其机制,反治的方法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时反”,在发病与间歇时间上反向取时治疗,即发病时不治疗(急则治标除外),不发病时抓紧治疗;二是“针反”,在针灸选穴上采取反位治疗,即上病取下,下病取上,左病刺右,右病刺左;三是“药反”,顺从病势,采取与证候性质相一致的方药进行治疗,即以寒治寒,以热治热,以攻为补,以补为泻。
反治的完整表述应该是“甚则从之”。反治不仅仅是寒因寒用、热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而是“甚则从之”。寒因寒用、热因热用是从疾病性质上的反治,塞因塞用、通因通用是从病势上的反治,而甚则从之则是涵盖病因、病位、病情、病势,正邪斗争诸方面的反治,有学者运用这一观点指导临床获得显著疗效。
3.反治真假研究
有学者认为,反治的完整定义,应包含相互独立的两个部分,一是假反,一是真反。按现行教科书,反治是指顺从疾病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只能称为“假反”,而反治本来意义应是“真反”。《医确·反治论》指出:“以热治寒,以寒治热。谓之正治,又谓之逆治。以热治热,以寒治寒,谓之反治,又谓之从治,而有真反、假反之分。”
所谓真反是指顺从疾病性质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因其治疗特征是顺从病性,故又称“从治”。反治的概念展早由《黄等内经》提出。王冰编次《素问·至真要大论》谓之:“反治何谓?岐伯口: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后世为了在文法上与“塞因塞用”“通因通用”一致,而对原文表述进行修正。如“热因寒用”之意,当按常规应用寒,反治则用热,其中“寒”与“热”分别指常规治法与反治治法。但在“塞因塞用”中,前一个“塞”指治法,后一个“寒”指病性。显然,《黄帝内经》所说的“反治”其实都是“真反”如临床上常见的“真反”有“甘温除大热”,即是使用甘温之药物治疗阴火上扰之发热,这就是“热因热用”。这时发热表象是对内在复杂病理变化的真实反映,不属于假象。因此,依据“顺从疾病假象而治”来界定反治法,就违背了定义概念的外延必须和被定义概念的外延相等的规则,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并且“顺从假象而治”只是一个辨证诊断问题,而非治疗原则问题,不足以形成“反治”的概念。
所谓的假反是指顺从疾病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从治法与疾病性质上讲,仍属于正治。假反的概念形成于明代。明·肖京《轩岐救正论·治法大要》指出:“治有逆从者以病有微甚,病有微甚者以证有真假也。寒热有真假,治法亦有真假。真者正治,治之无难;假者反治,乃为难耳。”罗国纲把这种反治定义的来源认定是来自《黄帝内经》,《罗氏会约医镜·治法精要》论述:“凡治法有从逆,以寒热有真假,此《黄帝内经》之旨也。经说: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其实,《黄帝内经》原文并未明确指出反治的适应证应有“假象”,因此这只能看作是后世医家对《黄帝内经》所说“反治”含义的理解。虽然“假反”也有其特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但对《黄帝内经》“反治”的原始含义,应当重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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