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图文热点
    查看: 382|回复: 0

    房产证户主已去世如何办理过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4-24 17: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证明,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的,房屋就归谁所有。而房屋可以通过赠与、买卖、继承等方式转移所有权的,转移所有权要办理登记,那么房产证户主已去世怎样办理过户?上海房地产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房产证户主已去世如何办理过户
      房屋所有人去世后,由房屋继承人办理房屋过户,继承人需要先缴纳契税,然后凭完税凭证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继承房产的分割方法有哪些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伤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无法正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1、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通过分析知道,依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房屋的,要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然后持完税凭证等的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针灸界:学术.人脉.生活 建议用手机浏览器登录,网址:ACUP.C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