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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给乳腺癌化疗患者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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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7-26 08: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很大一部分乳腺癌患者需要在术前、后或者单独接受化疗。鉴于化疗是一类具备相当毒性的治疗,而有些患者可能因为自己没有注意、没理解或者医生交代得不够详细,可能会有一些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不能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故写此文以作参考。

      胃肠道反应:以腹胀、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为常见表现,偶有腹痛、腹泻等表现。一般胃肠道反应发生于化疗后三天内,其后即使不处理也多数自行缓解。应对措施为在化疗期间进食易消化软食,勿食粗硬刺激性食物;不要相信喝汤补营养的说法,一定要补充足够的动物性蛋白质。有些迟发腹泻与白细胞降低有关,注意验血结果。

      骨髓抑制:是最常见最需重视的不良反应,包括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都可能降低,但以白细胞(粒细胞)降低最常见。一般乳腺癌化疗方案应用后骨髓抑制低谷发生于化疗后第7-10天,有早在第3-4天就发现粒细胞降低的、也有晚至14天的。故建议化疗后第3/4天验血常规、第7/8天复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第11/12天再验血常规。如果白细胞低于3000需要注射升白针(瑞白、吉粒芬、惠尔血均可)连续3天左右,具体剂量用法遵医嘱;如白细胞低于2000或者合并发热,除了注射升白针外还需要静脉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发生于二周后的粒细胞降低不多,一般一次剂量升白针即可使白细胞粒细胞升至正常。

      肝肾功能损害:并不多见,一般为一过性功能损害,多数无需特别处理。但持续肝肾功能异常需要药物干预、化疗前即合并慢性肝肾疾病的需要相应处理。

      心脏损害:急性反应包括心慌、心率加快、胸闷等,多可自行缓解。症状较重或者合并心脏疾患的需要相应处理。心脏慢性损害一般发生于治疗15-20年后,发生率5-15%。

      静脉或软组织损害:部分化疗药可引起静脉炎,外渗可导致皮肤软组织严重损伤。目前一般建议化疗患者置PICC管并妥善护理。

      脱发:许多患者很纠结这个问题,但目前市场上并没有能够很好防止脱发的药物、有效的处理方法也不多。一般化疗结束后半年左右会重新长出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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