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快捷导航
门户
Portal
论坛
BBS
导读
Guide
广播
Follow
群组
Group
动态
Space
淘帖
Collection
日志
Blog
相册
Album
分享
Share
记录
Doing
排行榜
Ranklist
搜索
搜索
热搜:
埋针
埋线
减肥
美容
本版
文章
帖子
群组
用户
针灸界
»
论坛
›
针灸学堂
›
中医基础理论专论
›
【60论 】 正治反治论
图文热点
返回列表
查看:
3084
|
回复:
0
[第九章 疾病防治原则]
【60论 】 正治反治论
[复制链接]
针灸学堂
针灸学堂
当前离线
收听TA
发消息
发表于 2022-1-6 16: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60论 正治反治论
【理论内涵】
正治和反治,是在治病求本精神指导下,针对疾病有无假象而制定的治疗原则。所谓正治,是指疾病的临床表现与其本质相一致情况下的治则,采用的具体治法和药物性质与疾病的临床表现相反,因逆其疾病性质而治,故称为“逆治”。
所谓反治,是指疾病的临床表现与其本质不完全一致而出现假象情况下的治则,具体治法和药物性质与疾病的临床表现假象相同,因顺从疾病假象而治,故称为“从治”。
疾病的临床表现错综复杂,既可见与疾病本质一致的临床表现,又可见与疾病本质不完全一致的临床表现假象。因此,确立治疗原则,无论正治和反治,或从疾病的临床表现而治,或从疾病的临床表现假象而治,其实质皆是针对疾病本质而治。因此,正治和反治,皆属于“治病求本”指导下的治疗原则。
【学术源流】
出自《素问·至真要大论》:“微者逆之,甚者从之……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唐·王冰以火之大小喻病之微甚,病甚“犹龙火也,得湿而焰,遇水而蟠”,这是“不识其性”的结果,如“识其性者,反常之理,以火逐之”,则“潘烁自消”,可见,王冰认为的反治就是用热药治疗热病,用寒药治疗寒病。明·张介宾则对此进一步阐释,如《景岳全书·论治篇》:“治法有逆从,以寒热有假真也……夫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此正治也,正即逆也;以热治热,以寒治寒,此反治也,反即从也。”明确指出正治适用于疾病现象与本质相符的情况,因采用的治疗原则与疾病临床表现性质相反,故称为“逆”。反治适用于疾病现象与本质不相符的情况,因采用的治疗原则顺从疾病某些假象,故名曰“从”。并明确指出了临证时反治法较难以把握,如《类经·论治类》:“寒热有真假,虚实亦有真假。真者正治,知之无难;假者反治,乃为难耳。”其后,中医界对正治、反治的认识基本赞同张介宾的认识。
【基本原理】
1.微者逆之,逆者正治
微者,即病情较轻,症状亦较单纯,疾病的本质与现象相一致的病证,应采用正治(逆治)之治则。临床上绝大多数病证的本质与现象是一致的,如寒性病证表现出寒象、热性病证表现出热象、虚证表现出虚象、实证表现出实象,治疗疾病需要针对其本质,其现象就会随之消除。其具体应用举例为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
寒者热之,是指对于表现出寒象的寒证,须用温热性质的治法或方药来治疗,即以热治寒。“寒”指性质为寒的证候,“热”是指温热的药物或者治法。常有实寒、虚寒之分。实寒证多为寒邪袭表或寒邪直中于里;虚寒证多为内伤久病,阳气耗伤,阴邪内盛所致。无论实寒还是虚寒,都要用温热性质的药物治疗。实寒证需用温热之品温散寒邪;虚寒证当用温热之品以补阳气。具体运用此原则时,还要分清寒证的表、里、虚、实属性,以分别制订出具体的治疗方法。其中,表寒证多为表实证,治用辛温解表法;里寒证则当根据具体病证的虚实情况分别采取温中祛寒、回阳救逆或温经散寒等法予以治疗。
热者寒之,是指对于表现出热象的热证,须用寒凉性质的治法或方药来治疗,即以寒治热。“热”指性质为热的证候,“笑”是折寒亲的药物或者治法。常有虚热、实热之分。实热证多为感受热邪,或其他有邪人里化热?走热正多为内伤久病,阴虚阳元,阴不制阳所致。实热证多用寒凉之品清热泻火:而速热著朝用的甘寒之品滋阴降火。无论表热或里热还是虚热,都要用寒凉药物治疗,具体运用此原用时,应分辨热证的表、里、虚、实属性,以制订具体的治疗方法,如表热证用辛凉解表法:里热证则当根据具体病证的虚实情况,分别采取清气分热、清营凉血、清热解毒、清脏腑热或滋阴清热等方法治疗。
虚则补之,是指对于表现出虚象的虚证,要用具有补益功用的治法或方药来治疗,也就是用补益的治法或方药治疗虚性病证。虚证主要是由于正气不足,机体的脏腑、气血、经络等生理功能减退所致。具体运用此原则时,要根据气虚、血虚、阴虚、阳虚等不同证候,分别给予补气、补血、补阴、补阳等方法治疗。
实则泻之,是指对于表现实象的实证,要用具有祛邪功用的治法或方药来治疗,也就是用祛邪的治法或方药治疗实性病证。实证主要是亢盛之邪气侵袭,正气尚未虚弱或虚弱不严重的机体所致。具体运用此原则时,要分清邪气的性质以及邪气所在的部位,分别制订出具体的治疗方法。如瘀阻经脉用化瘀通经法,痰热蕴肺用清肺化痰法,里实积滞用攻下法,水饮停聚证用逐水法,邪侵肌表用发表散邪法,宿食壅滞胸肮用涌吐法等。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等正治的具体治法又常交叉使用,如对于实寒证既要用泻法,也要使用寒者热之的方法治疗。
正治的应用范围较广泛,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说:“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温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此皆属正治,表明机体脏腑气血阴阳失调可能有多种不同的具体表现,但总的施治原则只能“逆之”,即与疾病性质针锋相对,选用具体治法及其药物或非药物疗法,使机体恢复平衡状态。
2.甚者从之,从者反治
甚者,即某些比较严重、复杂的病证,可见寒热或虚实的真假之象并存的混杂状况,疾病的本质与临床表现不完全一致,应采用反治(从治)之治则。反治应用的具体治法或药物性质与假象相一致,而对于病证的本质来说,仍然是相逆的,故反治属于特殊的正治,治病求本是其核心目的。反治法一般多属病情发展比较复杂,病势危重,并且症状出现假象时才可运用,辨证时要特别注意透过现象找到本质,不可被假象迷惑,以免造成治疗上的错误。反治主要包括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四种常见具体治法。
热因热用,是指用温热性质的治法或方药治疗具有假热现象的病证,即以热治热。前一个“热”,指治法或方药的性质;后一个“热”,指病证出现的假象属性。适用于阴寒内盛,格阳于外的真寒假热证。例如患者四肢厥冷、下利稀溏、小便清长、精神萎靡、舌淡苔白,同时可见身热、口渴、面赤、脉大。前组症状是病证本质寒盛的真象表现;后组症状是阴寒之邪盛于内,逼迫阳气浮越于外的假热表现。因为寒盛是病证的本质,热象属于假象,所以用温热的方药治其真寒,假热便会随之消失。真寒假热证用温热法治疗,温热治法对“假热”现象而言,属于“热因热用”的反治法;而对于“真寒”本质来说,就属于“寒者热之”的正治法。
寒因寒用,是指用寒凉性质的治法或方药治疗具有假寒现象的病证,即以寒治寒。前一个“寒”,指治法或方药的性质;后一个“寒”,指病证出现的假象属性。适用于里热盛极,阳盛格阴于外的真热假寒证。例如患者口渴喜冷饮、烦躁不安、大便干结、小便短赤、舌红苔黄,同时可见四肢厥冷。前组症状是病证本质热盛的真象表现;后组症状是里热盛极,阻遏阳气不能外达的假寒表现。因为热盛是病证的本质,寒象属于假象,所以用寒凉的方药治其真热,最寒便会随之消失。真热假寒证用寒凉法治疗,寒凉治法对“假寒”现象而言,属于“寒因亮用”的反治法;而对于“真热”本质来说,就属于“热者寒之”的正治法。
塞因塞用,是指用具有补益功用的治法或方药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虚证,即以补开塞。前一个“塞”,指具有补益功用的治法或方药,后一个“塞”,指虚性闭塞不通的现象。适用于真虚假实证,即由于人体精气血津液不足、功能减退而导致的闭塞不通症状,此不通不是实邪阻滞,而是由于人体正气虚弱,运化无力所致,故常被称为“虚闭”。例如脾虚患者,可见少气懒言、神疲乏力、肢体倦怠、舌淡脉弱的气虚症状,同时还可出现腹胀纳呆,此腹胀尤以食后为重,并且无水湿、食积停滞的征象可循,所以用益气健脾法治疗脾虚的本质,脾气充足,运化正常则腹胀自消。久病精血不足导致的便秘、血枯冲任亏损所致的闭经等病证,由于其本质皆为虚,“闭”症乃由虚所致,所以皆应运用“塞因塞用”的反治法,采取补益法治疗,分别给予益精养血、润肠通便和养血调经。真虚假实证用补益法治疗,补益治法对“假实”现象而言,属于“塞因塞用”的反治法;而对于“真虚”本质来说,仍属于“虚则补之”的正治法。
通因通用,是指用具有通利功用的治法或方药治疗具有通泄下利症状的实证,即以通治通。前一个“通”,指具有通利功用的治法或方药,后一个“通”,指实性通泄下利的现象。适用于真实假虚证,即由于实邪阻滞气机,气化传导失司所导致的通利症状。例如饮食积滞导致的腹泻表现,是由食积之邪实的病证本质所导致,故可用“通因通用”的反治法,采取祛邪法治疗,给予消导泻下法。真实假虚证用通利法治疗,通利治法对“假虚”现象而言,属于“通因通用”的反治法;而对于“真实”本质来说,就属于“实则泻之”的正治法。
反治法适用的病证中会真象假象同时出现,一般不会仅出现假象而无真象的症状表现,因此,临床需要医者仔细辨识,以免犯“虚虚实实”之戒!
此外,《素问·五常政大论》还有“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之说,后世称为“反佐法”,多用寒极、热极之时,或有寒热格拒现象时,为减轻或防止格拒反应而采用的制方、服药的具体方法,以提高疗效。具体方法为于温热方药中佐以少量寒凉药,或治疗寒证用药以冷服法;寒凉方药中佐以少量温热药,或治疗热证用药以热服法。
【临床意义】
正治是临床上最常用的治疗原则。临床上绝大多数病证的本质与现象是相一致的,现象真实地反映出本质,如乘性病证出现寒象、热性病证出现热象、虚证出现虚象、实证出现实象.当针对疾病本质治疗时,疾病的现象当然随之消除。具体运用此原则时,须注意分清证的表里、寒、热、虚、实属性,以分别制订出具体的治疗方法。如表寒证多为表实寒证,治用辛温解表法;若为表虚寒证,则需调和营卫,解肌散寒;而里实寒证,治用温中祛寒或温经散寒法;里虚寒证,则治用温阳、回阳等法。
反治适用于比较严重、复杂的病证。因此,辨证时要特别注意分清疾病的真象,不可被假象迷惑,以免造成治疗上的错误。但是,临证如何准确自如地运用正治、反治也并非易事,张介宾《类经·论治类》列举“阳证似阴,火极似水”“阴证似阳,水极似火”的假寒、假热证等多种表现,指出“不可不辨其真耳”。一般而言,真虚假实总有脉象的虚弱无力、舌质的光剥胖嫩等真虚本质可循,真实假虚则总有脉象的滑数有力、舌苔的黄燥苍老等邪盛征象可循;真寒假热则多会出现畏寒路卧、脉微欲绝等真寒象,而真热假寒则有胸酸灼热、舌红、脉数大有力等真热象。可见,正治、反治之用的前提在于辨明真假,抓住本质,不为假象所迷惑。
【现代研究】
关于正治反治,有学者认为,正治反治应该包括三种含义,其一,即目前之正治法,包括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等,反治法包括寒因寒用、热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其二,正治是指顺从脏腑气机升降的生理之性而治,而反治则是逆其脏附逆乱之气机而治。其三,是指从其病发在标或本亦取治于标或本,逆其病发在标或本,反治其本或标。意在根据标本缓急,确定用药的主攻方向。
1.反治与正治的实质一致
根据“治病求本”的原则,治疗疾病首先必须“求本”,从错综复杂的寒热虚实真假症状中找到疾病的本质,然后针对本质进行治疗,给予与病证本质性质相逆的治法和方药。既然治疗是在已经辨清病证本质之后进行的,并且只能是逆其本质来立法处方用药,那么不论疾病有无假象,只要抓住了本质,就是把握住了治疗的关键。从这个角度来认识正治与反治,应该说二者是不存在本质的区别。故有学者认为所谓“反治”,其实质是与“正治”相同的治则,由于理论上自相矛盾的表达方式,客观上使学习者理解此法带来了困难,且使“实则泻之,虚则补之”的治则节外生枝,把本来简单易懂的问题复杂化了。这一治则在理论上令人费解,与“正治”相比并没有什么创新之处,由此决定了它在临床实践中指导意义有限,完全可纳入“正治”体系中。
2.反治与正治是一对相反的概念
有学者认为,正治与反治应该是一对相反的概念,所以真正的反治,应该是针对病证本质而采取确实的反治,这样才能与正治构成相反的概念。由于上述所言反治,其实质与正治毫无差异,所以不是真反,而是假反。这种观点认为,如果把正治看作是对病证性质的一次否定,那么真正的反治就是对上述否定的再次否定,而否定之否定的结果,是治法与病势(或病证性质)之间出现了“顺从”现象。同时认为,只有当正治无效时,客观上才产生对正治进行否定的要求。关于真正反治的机制,认为其最根本的机制是“顺从病势而治”,理由是:疾病的任何一种病变反应,如发热、呕吐、泄泻等,都是为了适应机体抵抗疾病的需要而产生的,所以,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这些病理反应,必要时还可促发之,以帮助机体排除病邪。
根据其机制,反治的方法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时反”,在发病与间歇时间上反向取时治疗,即发病时不治疗(急则治标除外),不发病时抓紧治疗;二是“针反”,在针灸选穴上采取反位治疗,即上病取下,下病取上,左病刺右,右病刺左;三是“药反”,顺从病势,采取与证候性质相一致的方药进行治疗,即以寒治寒,以热治热,以攻为补,以补为泻。
反治的完整表述应该是“甚则从之”。反治不仅仅是寒因寒用、热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而是“甚则从之”。寒因寒用、热因热用是从疾病性质上的反治,塞因塞用、通因通用是从病势上的反治,而甚则从之则是涵盖病因、病位、病情、病势,正邪斗争诸方面的反治,有学者运用这一观点指导临床获得显著疗效。
3.反治真假研究
有学者认为,反治的完整定义,应包含相互独立的两个部分,一是假反,一是真反。按现行教科书,反治是指顺从疾病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只能称为“假反”,而反治本来意义应是“真反”。《医确·反治论》指出:“以热治寒,以寒治热。谓之正治,又谓之逆治。以热治热,以寒治寒,谓之反治,又谓之从治,而有真反、假反之分。”
所谓真反是指顺从疾病性质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因其治疗特征是顺从病性,故又称“从治”。反治的概念展早由《黄等内经》提出。王冰编次《素问·至真要大论》谓之:“反治何谓?岐伯口: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后世为了在文法上与“塞因塞用”“通因通用”一致,而对原文表述进行修正。如“热因寒用”之意,当按常规应用寒,反治则用热,其中“寒”与“热”分别指常规治法与反治治法。但在“塞因塞用”中,前一个“塞”指治法,后一个“寒”指病性。显然,《黄帝内经》所说的“反治”其实都是“真反”如临床上常见的“真反”有“甘温除大热”,即是使用甘温之药物治疗阴火上扰之发热,这就是“热因热用”。这时发热表象是对内在复杂病理变化的真实反映,不属于假象。因此,依据“顺从疾病假象而治”来界定反治法,就违背了定义概念的外延必须和被定义概念的外延相等的规则,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并且“顺从假象而治”只是一个辨证诊断问题,而非治疗原则问题,不足以形成“反治”的概念。
所谓的假反是指顺从疾病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从治法与疾病性质上讲,仍属于正治。假反的概念形成于明代。明·肖京《轩岐救正论·治法大要》指出:“治有逆从者以病有微甚,病有微甚者以证有真假也。寒热有真假,治法亦有真假。真者正治,治之无难;假者反治,乃为难耳。”罗国纲把这种反治定义的来源认定是来自《黄帝内经》,《罗氏会约医镜·治法精要》论述:“凡治法有从逆,以寒热有真假,此《黄帝内经》之旨也。经说: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其实,《黄帝内经》原文并未明确指出反治的适应证应有“假象”,因此这只能看作是后世医家对《黄帝内经》所说“反治”含义的理解。虽然“假反”也有其特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但对《黄帝内经》“反治”的原始含义,应当重新认识。
针灸界:学术.人脉.生活 建议用手机浏览器登录,网址:ACUP.C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18913980123
微 信 咨 询
Copyright © 2008-2020
针灸界
(HTTP://ACUP.CC)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