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图文热点
    查看: 627|回复: 0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该遵守什么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4-13 13: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按照规定,按时、如实地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会客,关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该遵守什么规定的问题,下面上海刑事律师咨询为您详细解答。
      一、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该遵守什么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规定,按时、如实地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会客;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6、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二、管制期限是多长
      1、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2、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被判处管制是对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限制,有很多不得不遵守的规章制度,行动会受到限制,在此期间应该好好表现,不应该让自己犯新的错误。实践中的社区矫正也有很多的规定,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争取早日获得自由,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针灸界:学术.人脉.生活 建议用手机浏览器登录,网址:ACUP.C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