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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一方暴力倾向可否是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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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4-20 19: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际生活中,不少人婚前婚后呈现出了两个模样,有的人婚前特别的温柔,而婚后转向成了暴力。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了,婚后一方暴力倾向可否是婚姻无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上海婚姻律师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民法典中婚后一方暴力倾向可否是婚姻无效
      婚后一方暴力倾向无法认定婚姻无效,但可以选择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如何举报家暴行为
      举报家暴行为,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人安全。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由此可知婚后一方暴力倾向无法认定婚姻无效,但可以选择离婚,具体的规定如上。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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