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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针灸处方] 一、穴位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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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4-3 14: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四章 针灸处方

            针灸处方是在分析病因病机、明确辨证立法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腧穴和刺灸法组合而成的。作为针灸临床治疗的实施方案,处方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治疗效果的优劣。因此,针灸处方必须在中医基本理论和针灸治疗原则的指导下,根据各种刺灸法的特点和腧穴的特异从: 严密组合,做到配穴精练,方法得当,以更好地发挥针灸的治疗作用。针灸处方包括两大要素,即穴位和刺灸法。

    一、穴位的选择

            腧穴是针灸处方的第一组成要素。选取适当的腧穴是配穴的先决条件,人体每个穴位都有相对的特异性,其主治功能不尽相同。只有依据经络、腧穴理论,结合临床具体实践,掌握取穴的一般原则,才能合理地选取适当的腧穴,为正确拟定针灸处方打下基础。穴位的选择应遵循基本的选穴原则和配穴方法。

    (一)选穴原则

            选穴原则是临证选取穴位应遵循的基本法则,包括近部选穴、远部选穴、辨证选穴和对症选穴。近部、远部选穴是主要针对病变部位而确立的选穴原则,辨证、对症选穴是针对疾病表现出的证候或症状而确立的选穴原则。

            1. 近部选穴 近部选穴是指选取病痛所在部位或邻近部位的腧穴。这一选穴原则的依据是腧穴普遍具有近治作用的特点,体现了“腧穴所在,主治所在”的治疗规律。例如,眼病取睛明、耳病取听宫、鼻病取迎香、胃痛取中脘、膝痛取膝眼等,皆属于近部选穴。

            近部选穴适用于所有病证,尤以经筋病和筋骨病最为常用。如《灵枢·经筋》指出治疗经筋病的基本原则是“以知为数,以痛为输”。《素问·调经论》也说:“病在筋,调之筋;病在骨,调之骨;燔针劫刺其下及与急者。”都说明经筋病和筋骨病皆应以局部选穴为主。如面瘫属阳明经筋病,宜首取面部穴位;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膝骨性关节炎、网球肘、踝关节扭伤等筋骨病也都应取局部穴位为主。

            2. 远部选穴 远部选穴是指选取距离病痛较远处部位的腧穴。这一选穴原则的依据是腧穴具有远治作用的特点,体现了“经脉所过,主治所及”的治疗规律。例如,耳鸣取中渚、胃痛取足三里、巅顶头痛取太冲、久痢脱肛取百会、急性腰痛取水沟等,均为远部选穴的具体应用。

            远部选穴在针灸临床上应用十分广泛,尤以在四肢肘膝关节以下选穴,用于治疗头面、五官、躯干、脏腑病证最为常用。《灵枢·终始》所说的“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胭”都属于远部选穴。“四总穴歌”之“肚腹三里留,腰背委中求,头项寻列缺,面口合谷收”更是远部选穴的典范。

            3.辨证选穴 辨证选穴就是根据疾病的证候特点,分析病因病机而辨证选取穴位的方法。临床上有些病证,如发热、昏厥、虚脱、癫狂、失眠、健忘、嗜睡、多梦、贫血、月经不调等均属于全身性病证,因无法辨位,不能应用上述按部位选穴的方法。此时,就必须根据病证的性质进行辨证分析,将病证归属于某脏腑或经脉,然后再按经选穴。例如,失眠,若心肾不交者,归心、肾两经,应在心、肾两经选穴,可取神门、太溪;属心胆气虚者,归心、胆两经,应在心、胆两经选穴,可取神门、丘墟;属心脾两虚者,归心、脾两经,应在心、脾两经选穴,可取神门、三阴交。也可根据辨证所属的脏腑,取相应的背俞穴,如心脾两虚者也可取心俞、脾俞等。

            4. 对症选穴 对症选穴是根据疾病的特殊症状而选取穴位的原则,是腧穴特殊治疗作用及临床经验在针灸处方中的具体应用,也称经验选穴。如哮喘选定喘穴、虫证选百虫窝、腰痛选腰痛点、落枕选外劳宫、小儿疳积取四缝、面瘫取牵正、痔疮取二白、目赤取耳尖、发热取大椎、痰多取丰隆等。

    (二)配穴方法

            配穴方法就是在选穴原则的指导下,针对疾病的病位、病因病机等,选取主治相同或相近,具有协同作用的腧穴加以配伍应用的方法。其目的在于加强腧穴之间的协同作用,相辅相成,提高治疗效果。具体的配穴方法,主要有按部配穴和按经配穴两大类。

            1. 按部配穴 按部配穴是结合身体上腧穴分布的部位进行穴位配伍的方法,主要包括上下配穴法、前后配穴法、左右配穴法。

            (1)上下配穴法 上下配穴法是指将腰部以上或上肢腧穴和腰部以下或下肢腧穴配合应用的方法,在临床上应用较为广泛。如风火牙痛,上取合谷,下取内庭;脱肛,上取百会,下取长强。另外,传统的八脉交会穴配伍也体现了这一特点,如胸腹满闷,上取内关,下取公孙;咽喉疼痛,上取列缺,下取照海;颈椎病,上取后溪,下取申脉等。

            临床上还有在病变的局部、邻近和远端同时取穴,古称“天人地三才”、配穴法。如眼病,可以取局部的睛明、邻近的风池和远端的光明相配伍。

            (2)前后配穴法 前后配穴法又称“腹背阴阳配穴法”, 是指将人体前部和后部的腧穴配合应用的方法,主要指将胸腹部和背腰部的腧穴配合应用,在《内经》中称“偶刺”。此法多用于治疗脏腑和躯干病证,俞募配穴法即属于此法。如胃病,前取中脘,后取胃俞;便秘,前取天枢,后取大肠俞;咳嗽、气喘,前取天突、膻中,后取肺俞、定喘;中风失语,前取廉泉,后取哑门;脊柱强痛,前取水沟,后取脊中等。

            (3)左右配穴法 左右配穴法是指将人体左侧和右侧的腧穴配合应用的方法。本方法是基于人体十二经脉左右对称分布和部分经脉左右交叉的特点总结而成的。临床应用时,一般左右穴同时取用,以加强协同作用。如胃痛可选双侧足三里、内关、公孙等。当然左右配穴法并不局限于选双侧同一腧穴,如左侧面瘫可选同侧的太阳、颊车、地仓和对侧的合谷。

            2. 按经配穴 按经配穴就是按经脉理论和经脉之间的联系进行配穴。临床上常用的有本经配穴法、表里经配穴法、同名经配穴法。

            (1)本经配穴法 本经配穴法是某一脏腑、经脉发生病变时,即选某一脏腑经脉的腧穴,配成处方。如肺病咳嗽、可取局部腧穴肺募中府,同时远取本经之尺泽、太渊;胃火循经上扰导致的牙痛、可在足阳明胃经上近取颊车,远取该经的荥穴内庭。运用某条经的起止穴配穴治疗本经病证、称首尾配穴法,也属于经配穴法的范畴,如睛明、至阴治疗坐骨神经痛。

            (2)表里经配穴法 表里经配穴法是以脏腑、经脉的阴阳表里配合关系,作为配穴依据。即某一脏腑经脉有病,取其相表里经腧穴组成处方施治。例如,肝病以足厥阴肝经期门、太冲配足少阳胆经阳陵泉;腰痛以足太阳膀胱经肾俞、委中配足少阴肾经大钟等。另外,原络配穴法是表里经配穴法中的特殊实例,在特定穴的临床应用中将详细论述。

            (3)同名经配穴法 同名经配穴法是在同名经“同气相通”的理论指导下,以手足同名经腧穴相配。如牙痛、面瘫、阳明头痛,取手阳明合谷配足阳明内庭;落枕、急性腰扭伤、太阳头痛,取手太阳后溪配足太阳申脉;失眠、多梦,取手少阴神门配足少阴太溪。

            临床上治疗关节肌肉的扭伤或疼痛,多用关节对应取穴法,即肩关节与髋关节对应,肘关节与膝关节对应,腕关节与踝关节对应,也属同名经配穴法。如右外踝扭伤,肿痛在足太阳膀胱经申脉穴处者,可在左侧腕关节手太阳小肠经养老穴处找压痛点针刺,常有针人痛缓之效。

            此外,按经选穴还有子母经配穴法和交会经配穴法等。

            以上介绍的选穴原则和常见的选穴方法,在临床应用时要灵活掌握,因为一个针灸处方常是几种选穴原则和多种配穴方法的综合运用,如左侧周围性面瘫有味觉减退、听觉过敏和泪腺分泌障碍者,可选同侧的阳白、四白、太阳、颊车、地仓、翳风、足三里、阳陵泉、太冲和对侧的合谷,既包含了左右配穴法,又包含了上下配穴法。因此,选穴原则和配穴方法从理论上提供了针灸处方选穴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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